為什麼要考私中?
台灣的法律令香港人都震驚
一位郭姓國三殺人犯持彈簧刀
朝隔壁班的楊姓國三生連刺10刀
造成楊生死亡
此殺人犯刀刀中要害
竟可在庭上說自己無意殺人
而台灣的垃圾法官竟就信了
還跟死者爸爸說讓殺人犯孝順他然後依《少年事件處理法》規定
服刑超過1/3即可申請假釋
意味著郭姓乾哥即便被判12年
最快約4年後便有機會出獄
屆時仍未滿18歲被殺者楊同學的爸爸也提到
兩名被告進入法庭時「大搖大擺」
直到法官引導才開口道歉
讓他無法感受到任何悔意
他直言,這樣的表現讓家屬難以接受
也更加深對制度的不信任。
此外,他也回憶,案件偵辦期間
凶手曾在警局恐嚇祕密證人
嗆聲:「等我出去你就知道」
讓家屬至今仍擔心出獄後的安全問題。事件:
李怡貞律師說明,在112年的時候,新北市某國中郭姓少年為替乾妹林姓少女出氣,持刀刺殺同校國中生,一審將乾哥郭及乾妹林各判9年、8年。二審台灣高等法院認定2名少年請求輕判無理由,但依據醫療機構針對少年個別相關之評估結果、再犯風險的調查報告,檢方請求重判有理由,將郭姓少年改判12年、林姓少女改判11年。可上訴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