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位來台灣的宣教師甘治士牧師
干治士《台灣略記》(1628年)節譯文本
一、 飲食習慣與釀酒文化
「這裡的人飲食非常簡單。他們的主要食物是米飯與番薯,有時也吃打獵得來的鹿肉、豬肉以及河裡捕抓的魚類。他們吃肉時並不追求全熟,常將肉醃漬在鹽巴與米飯的混合物中,放至發酵變酸後再食用,這種醃肉對他們來說是至高無上的美味。
他們非常熱愛飲酒,並且掌握了一種獨特的釀酒技術:由婦女將煮熟的米飯放在嘴裡咀嚼,利用唾液發酵,再將其混入水中放入大陶罐裡醃製。這種酒顏色像牛奶,味道微酸,後勁極強。不論男女,在慶典或聚會時都會大量飲用,甚至以喝到酩酊大醉為榮。」
二、 宗教信仰與尪姨(Inibs)
「他們並不崇拜具體的雕像或神像,而是信仰多位不可見的神靈。其中最主要的兩位神祇,一位是掌管豐收與降雨的善良女神(Tamagisangach),另一位則是掌管地震與戰爭的凶惡男神(Sarangh)。
村落中的宗教事務完全由年長女性組成的女巫(稱為『尪姨』,Inibs)所掌控。當村裡遇到久旱不雨、疾疫流行,或是男人要出征打獵時,尪姨就會主持祭典。她們會站在梯子上對著天空大聲呼喊、翻白眼、抽搐跳舞,直到精疲力竭倒地,宣稱神明已附身在她們身上。她們隨後會爬上公廨的屋頂,褪去全身衣服,朝向四方膜拜,完成祈雨或驅邪的儀式。」
三、 戰爭出征與頭獵(出草)
「村落與村落之間經常因為土地、獵場或私怨而爆發戰爭。他們的武器是長矛、竹弓箭與獵刀。
在出征之前,他們非常迷信徵兆。如果在路上遇到特定的小鳥(如吐綬鳥)在左邊鳴叫,或是聽到不祥的鳥叫聲,哪怕已經整隊出發,他們也會立刻取消行動返回村落。
當他們在戰場上殺死敵人時,會將敵人的頭顱砍下帶回村裡。村人會舉辦盛大的歡慶儀式,圍繞著人頭歌舞。他們會將人頭的水肉煮去,經過烘乾處理後,掛在自己家中的牆上作為英勇的勳章。在他們的觀念裡,家裡掛的人頭越多,代表這個男人越勇敢、越受到村人的尊敬。」
四、 生命儀禮:嚴格的生育限制與特殊的葬禮
「這裡有一項令人震驚的風俗:婦女在 36 歲或 37 歲之前,是不被允許親自生下孩子的。
雖然她們可能在 18 或 20 歲就結婚,但在 36 歲之前如果懷孕,尪姨就會來到她的家中,用按摩與重壓肚子的方式強制幫她墮胎(墮胎術在當地非常普遍)。直到婦女到了 36 歲左右,她們才被允許將孩子生下來。當地人的解釋是,太年輕的婦女帶小孩會影響農事耕作與村落勞動力。
在喪葬方面,當有人去世時,他們不會立刻埋葬。親友會將死者的屍體放在高高的竹架上,下方點燃微火慢慢烤乾。這期間親友會連續數天圍繞著屍體喝酒、哭泣與唱歌。直到屍體完全烘乾(歷時約有幾個月之久),他們才會將乾屍取下,埋葬在死者自家的床舖底下。」
五、 居住環境與公廨(Kanga)
「他們的房屋完全由巨大的竹子、茅草與木頭建成。房屋高大且通風良好,屋頂蓋著厚厚的草葉,能有效抵擋夏季的暴雨與酷熱。家中沒有太多家具,只有竹床、陶罐與獵具。
每一個村落中心,都有幾座特別高大的公共建築,稱為『公廨』(Kanga)。這是村裡未婚年輕男子的集體宿舍。男孩子到了十幾歲之後,晚上就不能睡在自己家裡,必須集中住進公廨,接受長者的紀律訓練與獵藝傳授。公廨同時也是村落男子討論軍國大事、議決部落爭端的集會所。」
💡 課堂延伸討論方向(教學引導)
提供這段內容給學生閱讀時,可以引導學生從文化相對論與歷史變遷的角度進行思考:
文化衝擊與視角分析:
干治士作為 17 世紀的歐洲基督教牧師,他在記錄「尪姨裸體祭典」或「強制墮胎」時,帶有什麼樣的眼光?我們今天該如何用「理解當時社會背景」的方式來看待這些風俗?
性別分工與社會權力:
在干治士的記錄中,平埔族男性的主要責任是什麼(打獵、戰爭、集中住公廨)?女性的責任是什麼(農耕、釀酒、主導宗教祭祀)?這與現代社會或傳統漢人社會有何巨大差異?
生態與文化變遷:
文中提到的「人頭文化」與「強迫墮胎」,在荷蘭人進行基督教宣教與建立法律治理(如 1635 年麻豆社事件後)之後,逐漸被禁止與改變。這樣的改變對當時的原住民社會產生了什麼樣的衝擊?
《東番記》精選課文片段
一、 自然環境與生活型態 「東番夷人,不知所自始,居彭湖外洋海島中,環島數千里……無君長,有族連數百人,統以長。長好以強有力者,族人咸聽命。」
白話翻譯: 東番(台灣原住民)不知道自己的起源。他們住在澎湖外海的島嶼上,島嶼周圍達數千里……沒有君王領導者,只有數百人聚居的部落,由部落長者管理。長者通常由強壯有能力的人擔任,族人都聽從他的指揮。
二、 穿著與飲食 「男子長身,裸體,束腰以布,冬夏不變……婦人織苧為布,無絲纊。無衣裳,獨以布圍腰,掩其下體。飲食無器,以竹筒盛羹,木匙飯,手撮食之。」
白話翻譯: 男子身材高大,光著上身,只用布條束在腰間,一年四季都一樣……婦女會用苧麻織成布,沒有絲綢棉花。她們沒有精細的衣服,只用布圍在腰間遮蔽下半身。吃飯沒有複雜的碗盤,用竹筒盛湯,用木勺舀飯,或者直接用手拿著吃。
三、 居住與婚姻習俗 「居無室,築土為基,編竹為牆,覆以茅,廣丈許,高可二丈……婦女耕作,男子打獵。婚姻無媒,女及笄,男壯,相悅者,男攜弓矢至女家,射其門,女開門納之,遂為夫妻,男反居女家。」
白話翻譯: 居住的房屋沒有隔間,堆土作為地基,編織竹子當牆壁,上面蓋著茅草,寬約一丈,高約二丈……平日由婦女耕種,男子負責打獵。結婚不需要媒人,女子到了成年、男子壯年時,如果彼此喜歡,男子就帶著弓箭到女子家,把箭射向女方家門,女子開門接納他,兩人就結為夫妻,婚後男子反而是住到女方家(招贅婚)。
四、 出征與狩獵習慣 「習用弓矢,矢長三尺許,無羽,刃以鐵,刺鳥獸無不中……作氣出征,鳴鼓躍舞,無陣法,前無敵,後無退,勝則歌舞,敗則奔逃。」
白話翻譯: 他們非常精通使用弓箭,箭長約三尺,沒有羽毛,箭頭是鐵製的,射擊鳥獸百發百中……出征打仗時,會打鼓跳舞來鼓舞士氣。打仗沒有特定陣法,勇往直前不退縮,打勝仗就唱歌跳舞慶祝,打敗仗就散開逃跑。
學生閱讀引導與重點解析
母系社會特徵: 從「婦女耕作,男子打獵」、「男反居女家(入贅)」可以看出當時平埔族社會帶有鮮明的母系社會與男女子分工特徵。
與自然的共生關係: 飲食取自竹木(竹筒、木匙),住屋取自泥土與茅草,服飾取自自織苧麻,展現出純樸、倚賴天然資源的生活型態。
無階級分化: 社會沒有皇帝或貴族,只有因個人能力獲推舉的長老,呈現原始部落的和諧運作。
五、 農業與作物(自然的耕作習慣) 「地宜黍、稷、麻、豆,素不植稻,亦不知造酒。種時,拔草掘地,無耒耜,無牛耕,手撮種投之。地肥,不除草,任其自長,成熟採收。」
白話翻譯: 當地的土地適合種植黍、稷、大麻與豆類,平時不種水稻,也不知道如何釀酒。播種的時候,拔除雜草、用手掘地,沒有鐵製犁耙等農具,也沒有用牛耕田,只是用手拿著種子撒入土裡。因為土地非常肥沃,播種後也不必特別除草,任由作物自然生長,等成熟時再去採收。
六、 宗教信仰與巫術(對自然的敬畏) 「病不知醫,無藥,唯祈神。神曰『女巫』,名『尪姨』,能呼召鬼神,擊鼓吹簫,作狂舞狀,言吉凶。病者聞之,亦漸安,無幾而愈。」
白話翻譯: 生病時不知道尋求醫生,也沒有藥物,只能向神靈祈求。當地的祭司稱為女巫,族人叫作「尪姨(An-i)」。她們能召喚鬼神,擊打皮鼓、吹奏竹簫,邊跳狂熱的舞蹈邊宣告吉凶。病人聽了女巫的祈福與安撫,心靈漸漸獲得平靜,不久病況也就轉好了。
七、 喪葬與生命觀(生死的對待方式) 「人死,停屍於家,不埋不火,曝乾之,數月乃葬。葬無棺槨,覆以茅,積土為塚。死者生前所用之物,皆以殉葬。」
白話翻譯: 部落有人去世時,屍體會停放在家中,既不埋葬也不火化,而是放在高處烘乾或自然晾乾,過了幾個月之後才正式安葬。埋葬時不使用木製的棺材,而是用茅草覆蓋屍體,再堆土築成墳塚。死者生前所使用的日常用品與工具,全都會隨同埋葬作為殉葬品。
八、 對財物的觀念(純樸的性格) 「性勇悍,不畏死。不知積聚,無蓄積。得穀則食,得肉則饗,不留餘。亦不知歲月,無曆日,唯視草木榮枯以知四時。」
白話翻譯: 他們性格勇敢強悍,不怕死亡。沒有積攢財物的觀念,也不會儲備過多的物資。獲得穀物就吃,獵到野獸就 shared 共享,不會刻意留存備用。他們也沒有時間與日曆的概念,只靠觀察草木的茂盛與枯萎來辨識一年四季的變化。
教學加深引導(跨領域思考)
時間與曆法: 「無曆日,唯視草木榮枯以知四時」體現了原住民「順應自然」的時間觀,與漢人傳統的農曆曆法形成強烈對比。
信仰與醫學: 尪姨(女巫)扮演了心理慰藉與社會穩定的功能,呈現出原始信仰中「身心靈一體」的療癒思維。
經濟與價值觀: 缺乏「積聚財產」的概念,反映出共享經濟與當下滿足的生活哲學,也是早期許多狩獵採集部落的共同特徵。
<復臺詩>
開闢荊榛逐荷夷,十年始克復先基。
田橫尚有三千客,茹苦間關不忍離。
註釋
- 荊榛(jīng zhēn):荊棘和灌木,比喻艱難的環境或未開墾的土地。
- 荷夷(hé yí):荷蘭人,這裏指荷蘭殖民者。
- 始克:才得以。
- 復先基:恢復祖先的基業。
- 田橫:戰國時期齊國的將領,後被劉邦封爲齊王,但因不願投降而自殺。
- 茹苦:忍受苦難。
- 間關:形容道路險阻。
翻譯
在荊棘叢生的土地上開闢道路,驅逐荷蘭殖民者,經過十年的努力,終於恢復了祖先的基業。 就像田橫還有三千忠心的門客一樣,我也在艱難險阻中忍受苦難,不忍心離開這片土地。
這首詩是鄭成功在收復臺灣後所作,表達了他對恢復祖先基業的決心和艱辛歷程的感慨。詩中,「開闢荊榛逐荷夷」描繪了鄭成功在臺灣的艱苦鬥爭,而「十年始克復先基」則強調了這一過程的漫長和不易。後兩句以田橫的典故自比,表明了自己和部下們對這片土地的深厚感情和堅定不移的忠誠。整首詩語言簡練,意境深遠,充分展現了鄭成功的英雄氣概和民族精神。
陳永華:《請建聖廟設學校疏》(經世政論散文)
陳永華主政期間主張「興學設教」、「屯田積糧」。其奏疏條理分明、切中時務,促成了臺灣第一座孔廟(臺南孔廟)的建立,奠定了臺灣儒學教育的基礎。
陳永華(1634年—1680年),福建泉州府同安縣人,臺灣明鄭時期政治及軍事人物。1656年(南明昭宗永曆十年),陳永華得兵部侍郎王忠孝推薦,與鄭成功論政,深得賞識,委為其子鄭經之師,日後便成為鄭家謀士,於明鄭理政貢獻良多。
昔者,東寧之始建也,草昧未開,事多倉卒,故未暇及此。今生齒日繁,地土日闢,海外之邦,已有文物之象。必須建聖廟、設學校,以毓人才,而休養世道。
夫使人在上,不知禮義之所在,而欲下之化之,不可得也。今欲化之,必自建聖廟、設學校始。
且夫東寧雖遠,亦羲皇一氣之所流也。其人好義,其土膏腴。若不教之以禮讓,導之以詩書,恐流於狂妄,而失其本性。
伏乞恩准,擇地建聖廟,設學校。延聘品學兼優之士,以為導師。使家有讀書之聲,人知忠孝之義。如此,則人才輩出,海外亦可為禮儀之邦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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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請建聖廟設學校疏》白話譯文如下:
從前東寧(台灣)剛開始開發的時候,一切都處於草創階段,許多事務倉促應付,所以還沒有空暇顧及這件事。如今人口日益繁多,土地日益開墾,這座海外的邦國,已經呈現出文化昌盛的氣象。因此,必須建立文廟(孔廟)、設立學校,來培養人才,並涵養維護社會風氣與道德秩序。
如果處於統治地位的人,自己都不懂得禮義的所在,卻想要感化底下的百姓,那是根本做不到的。如今想要感化民眾,就必須從建立文廟、設立學校開始。
況且東寧雖然偏遠,但也是文明始祖天地精氣所流貫的地方。這裡的人民崇尚正義,土地肥沃產物豐饒。如果不用禮貌謙讓來教導他們,不用詩書文化來引導他們,恐怕人們會變得狂妄放肆,從而喪失了原本純樸的精神本性。
伏請恩准,選擇合適的地點興建文廟、設立學校。並聘請品德與學問兼優的人士來擔任老師。讓家家戶戶都傳出讀書的聲音,使人人都能懂得忠君孝親的道理。這樣一來,人才就會大量湧現,海外地區也能夠成為注重禮儀文明的邦國了。
陳永華主政期間主張「興學設教」、「屯田積糧」。其奏疏條理分明、切中時務,促成了臺灣第一座孔廟(臺南孔廟)的建立,奠定了臺灣儒學教育的基礎。
陳永華(1634年—1680年),福建泉州府同安縣人,臺灣明鄭時期政治及軍事人物。1656年(南明昭宗永曆十年),陳永華得兵部侍郎王忠孝推薦,與鄭成功論政,深得賞識,委為其子鄭經之師,日後便成為鄭家謀士,於明鄭理政貢獻良多。
昔者,東寧之始建也,草昧未開,事多倉卒,故未暇及此。今生齒日繁,地土日闢,海外之邦,已有文物之象。必須建聖廟、設學校,以毓人才,而休養世道。
夫使人在上,不知禮義之所在,而欲下之化之,不可得也。今欲化之,必自建聖廟、設學校始。
且夫東寧雖遠,亦羲皇一氣之所流也。其人好義,其土膏腴。若不教之以禮讓,導之以詩書,恐流於狂妄,而失其本性。
伏乞恩准,擇地建聖廟,設學校。延聘品學兼優之士,以為導師。使家有讀書之聲,人知忠孝之義。如此,則人才輩出,海外亦可為禮儀之邦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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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請建聖廟設學校疏》白話譯文如下:
從前東寧(台灣)剛開始開發的時候,一切都處於草創階段,許多事務倉促應付,所以還沒有空暇顧及這件事。如今人口日益繁多,土地日益開墾,這座海外的邦國,已經呈現出文化昌盛的氣象。因此,必須建立文廟(孔廟)、設立學校,來培養人才,並涵養維護社會風氣與道德秩序。
如果處於統治地位的人,自己都不懂得禮義的所在,卻想要感化底下的百姓,那是根本做不到的。如今想要感化民眾,就必須從建立文廟、設立學校開始。
況且東寧雖然偏遠,但也是文明始祖天地精氣所流貫的地方。這裡的人民崇尚正義,土地肥沃產物豐饒。如果不用禮貌謙讓來教導他們,不用詩書文化來引導他們,恐怕人們會變得狂妄放肆,從而喪失了原本純樸的精神本性。
伏請恩准,選擇合適的地點興建文廟、設立學校。並聘請品德與學問兼優的人士來擔任老師。讓家家戶戶都傳出讀書的聲音,使人人都能懂得忠君孝親的道理。這樣一來,人才就會大量湧現,海外地區也能夠成為注重禮儀文明的邦國了。
明鄭時期──陳永華可能穿什麼?(明鄭士人)
清領時期(1683–1895年)
1. 郁永河:《裨海紀遊》(康熙年間,1697年)
清代臺灣遊記散文的最高峰,亦是臺灣古典文學的必讀經典。郁永河因福州火藥庫爆炸,隻身來臺採硫。 裨海紀遊(Tony的自然人文旅記)

藍鼎元(1680年9月19日—1733年8月1日),福建省漳州府漳浦縣人。生於康熙十九年,卒於雍正十一年。藍鼎元出身書香世家,其父祖皆是當地有名望的儒士。藍鼎元十歲喪父。自幼聰穎好學,清康熙末年,藍鼎元隨堂兄南澳總兵藍廷珍入台平定朱一貴之亂,事後,百餘宗族、兵員未返,落腳阿里港(今屏東縣里港鄉)墾荒開發。雍正十一年,即卒於官,年僅54歲。

